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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资金“电子围网”业务细则今起征求意见,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

锤子财富2023-08-11 14:35:500
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同名有限‘渗透’”进行管理。

为提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8月11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并明确指出构建电子围网系统,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2023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

《征求意见稿》草拟思路主要是围绕拓展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构建资金“电子围网”,共六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账户分类及开立管理、业务规则、金融机构准入与管理、监督管理等。

一是明确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业务的定义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原则,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按“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同名有限‘渗透’”进行管理。

二是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的条件。对于区内机构,强调实质性经营并重点支持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对于境外机构,重点支持澳门的机构,以及“走出去”企业、“一带一路”项目的相关企业;对于境外个人,主要是便利港澳居民和合作区急需人才的生活、就业等。

三是明确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的业务规则。原则上,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账户“跨一线”资金自由划转,“跨二线”资金划转视同跨境交易管理。合作区机构“跨二线”同名账户资金划转实行额度管理,允许有限“渗透”,资金使用参照负面清单管理。非同名资金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资金结算。金融机构开展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分账核算业务产生的本外币头寸应在合作区内或境外平盘。

四是明确金融机构开展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业务的试点资格、验收要求和具体展业规范。金融机构应建立支持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业务开展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相关系统,符合条件的合作区金融机构均可以申请参与试点。

五是明确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业务监管工作和风险管理安排。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宏观审慎管理要求,负责多功能自由贸易(电子围网)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开展监测和日常监管,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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