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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灏月分立承继阿里网络A股上市公司股份,阿里巴巴对相关公司持股未发生变化

锤子财富2023-12-04 11:59:590
根据分立方案以及交易所规则,原主体阿里网络将部分A股上市公司,以符合交易所要求的形式过户分割给分立新设主体杭州灏月。

近日,为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各司其职,提高经营效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即分立为阿里网络(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根据分立方案以及交易所规则,原主体阿里网络将部分A股上市公司,以符合交易所要求的形式过户分割给分立新设主体杭州灏月,即:原阿里网络持有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由分立后的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过户前后,阿里巴巴对上述A股上市公司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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