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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则同意《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锤子财富2024-01-23 17:46:110
到2035年,云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57.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00万亩。

1月23日,国务院批复《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其中提到,到2035年,云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857.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709.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3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7.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强滇中城市群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部湾城市群、黔中城市群等功能协调,促进云南省与其他沿长江省份的协调联动,协同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西南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严格保护坝区耕地,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拓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空间,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基地,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筑牢西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青藏高原东南缘、哀牢山—无量山、滇南边境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加强流域源头、上中下游、干支流、岸线、周边陆域等一体化系统保护修复。加强高黎贡山等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重要物种重要栖息地、亚洲象等重要物种迁徙通道、候鸟迁飞和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等进行特殊保护。

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对高原湖泊实施保护治理,提升水源涵养功能,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发挥滇中城市群核心带动作用,完善昆明都市圈核心功能,推进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滇中城市群和滇东北、滇西地区协调发展,培育发展沿边城镇带,整合建设河口、磨憨、瑞丽等若干沿边产业园区,完善沿边城镇和口岸布局,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优先保障科技创新、生产服务、先进制造等功能用地需求,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支撑乡村振兴。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推进大型水电站和风光电基地等绿色电力开发。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三江并流、丽江古城、红河哈尼梯田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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