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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资产评估新规落地,重组整合有望提速

锤子财富2024-01-31 22:37:510
新规的落地,既能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又能防止交易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中央企业资产评估新规日前出台,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现行制度的原则和框架下,集中解决了一批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八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并健全完善数据资产等资产交易流转定价方式。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导致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活动越来越多,这必然会涉及对国有资产进行估值的问题,需要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

吴刚梁表示,重大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交易与定价的一个重要环节。《通知》的亮点是对评估程序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明确哪些类别的资产必须经过评估,哪些可以不评估,这样既能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又能防止交易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通知》较好地对二者进行了平衡。

降低企业改革重组成本

国资委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86.6万亿元,同比增长6.4%。

近年来,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企业并购、前沿性原创性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交易攀增,以及中央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事项的增多,中央企业对资产估值的需求和实践与日俱增。

《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中央企业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明确中央企业备案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难点问题,可以书面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推荐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

国资委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借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资产评估核准项目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推动中央企业解决备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高中央企业评估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知》明确了八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包括符合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无偿划转股权、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家独资、全资出资企业增资、减资;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减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不变;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无法获取标的企业资料的参股股权以及账面原值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或出售、租赁能够获取公开市场价格的房产等。

国资委表示,《通知》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明确上述情形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同时要求必须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借助公开市场发现买方、实现价值,既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合理降低企业改革重组成本。

《通知》严格限定了五类估值报告的应用情形,包括标的为境外企业或资产的交易;并购上市公司;标的为原创性技术、前沿性技术、涉密技术、“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主要任务为研发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产品且尚未形成稳定销售收入的企业的交易;中央企业管理基金按照市场惯例对外投资或转让所持股权;标的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交易。

此外,《通知》还健全完善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等资产交易流转定价方式。面对企业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诉求,《通知》对询价、协议等各种定价方式的原则、路径等予以明确,有助于企业推动相关资产规范有序流转,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力数据资产加快商业化应用。

央企重组整合有望加速

随着资产评估新规的落地,央企的并购重组有望加速。

近年来中央企业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为契机,主动运用并购重组手段促进资产和业务布局优化完善,提升国有资源运营配置效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国资委推动中国三峡集团所属中水电公司划转至中交集团、国家电网所属国能生物划转至国家电投、中国华能与13家央企的22个新能源项目开展运维服务试点。先后两次举办集中签约仪式,涉及25组专业化整合重点项目,涵盖生态环保、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完成中国电科重组华录集团,在智能制造、数据存储等领域形成协同优势。

今年伊始,重组整合动作不断。比如,1月1日,稀土行业再度实施资源整合,中国稀土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广晟有色新任实际控制人。1月2日,作为宝钢股份百亿元战略投资的一部分,宝钢股份启动全体系对山钢日照的协同支撑工作。1月9日,五矿集团所属上市公司中钨高新公告,拟购买五矿钨业、沃溪矿业合计持有的柿竹园公司控股权。

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冰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围绕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目标,推动重组整合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提升重组整合整体成效。从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全局出发,结合“十四五”规划落实,统筹谋划好重组整合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有计划、有节奏地调整优化布局结构。

二是突出服务国家战略,稳妥实施战略性重组和新央企组建。把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战略,作为战略性重组、新央企组建的着力点,持续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充分发挥国资央企“顶梁柱”和“压舱石”作用。

三是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发挥中央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特点,更大力度开展信息通信、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专业化整合,积极开辟新赛道、抢占新高地、塑造新优势,深化产业链生态圈战略合作,加快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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