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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 国家外汇局: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以下统称试点地区)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12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锤子财富新闻2023-12-15 1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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