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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与管理

  • 机构改革背景下的城投债风险监管|公共经济与管理

    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在统筹协调新的城投债监管部门时仍有必要与地方政府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城投债风险化解过程“稳字当头”“稳中避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3月获批,此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金融监管领域的党政机构职能。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防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则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
    锤子财富新闻2023-04-26 2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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